某市党校岗位业绩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激发党校专职教师的工作潜能,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改革绩效工资分配方式,推动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实现专职教师教学科研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精神,参照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本着务实管用,便于操作执行,责任明确的要求,结合我校教学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教师工作量(课时)计算
第一条每位专职教师全年基本工作量定为140课时(包括实际授课时数和教学活动、调研、科研工作、班主任工作等转化成的课时量)。
第二条见习期间的专职教师不执行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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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某市党校岗位业绩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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