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县纪委监委派驻派驻机构改革的几点认识和建议
2018年3月以来,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深化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部署和要求,各县严格按图施工,采取综合派驻和单独派驻两种方式,通过新设或调整,派出多个纪检监察组,实现对县级党和国家机关等派驻监督全覆盖。本人作为派驻基层公安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以下简称“派驻公安纪检监察组”),通过一年多的切身感受,对派驻机构改革谈几点粗浅的认识和建议。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机构人员到位。县委坚决执行上级党委关于纪检监察派驻改革的决策部署,制定关于加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设立七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定编定人定责,明确各组派驻单位和派驻组长,逐步配备了监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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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关于对市县纪委监委派驻派驻机构改革的几点认识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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