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信访局2023年第二季度政务公开网络平台自查报告范文744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我局对标对表,及时组织安排专人开展2023年二季度政务公开网络平台(包括:政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微信公众号)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务公开网络平台日常安全管理和运行维护工作
(一)“XX信访”官方微信运行正常,内容推送丰富,做到日常更新,确保了重要工作和政务信息的及时公布,并及时转载中央和省、市重要信息,二季度公众号推文10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