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县《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的调研报告
根据《X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3月下旬至4月中旬,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了以梅代军主任为组长的专题调研组,就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实施办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采取实地走访、问卷调查、座谈交流等方式,先后召开由市、县企业界代表、有关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调研座谈会5场,向企业和企业界人大代表发放、收回调查问卷34份,走访工业、建筑、房地产、物流、餐饮等行业企业20家,对这次调研中收集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将由县营商办整理转交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办理。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实施办法,按照省、市、县委部署,积极践行“一改两为五做到”,切实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全县营商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2022年四个季度的营商环境考评指标在全市排名依次为2、3、2、2,企业满意度明显提升。
(一)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完善。调整成立县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工作专班,凝聚推进合力。一是制定对标提升举措。印发《歙县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2版)》,围绕财产登记、获得电力等指标,制定实施方案,获市场主体一致好评。二是明确重点任务清单。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优化营商环境“十做到”要求,印发《歙县创建一流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定期分析研判、跟踪调度。三是定期会商科学调度。围绕营商环境指标季度考评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定期深入分析“不作为”“乱作为”等破坏营商环境的深层次原因,力促营商环境向好发展。
(二)市场环境更加公平有序。落实《妨碍民营经济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排查文件180件,废止3件。公平竞争增量文件应审尽审。做好知识产权保护,获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县。巩固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合抽查占比保持在80%以上、差异化监管占比超90%。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守信免查”“轻微免罚”等包容审慎监管。截至2022年底,我县市场主体总量3.27万户,新增4632户,同比增长9.11%。扎实开展就业创业、人才发展等工作,为企业落地和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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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关于我县《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的调研报告范文567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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