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从党章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党课讲稿
党章规定,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建设一支能够担当重任、经得起风浪考验、善于治国理政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特别是培养造就大批善于治党治国治军的优秀领导人才,是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大计。站在新起点、踏上新征程,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学习党章、遵从党章,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
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党员领导干部是党的“形象代表”,其形象如何,不仅关系党员领导干部个人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号召力,而且关系党的形象和党组织的威信。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成为好干部,就要不断改造主观世界、加强党性修养、加强品格陶冶,时刻用党章、用共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干事、清清白白为官。
治国之要,首在用人。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选贤任能,围绕党在不同时期的历史任务,推动干部队伍建设与事业发展紧密结合,并及时将干部队伍建设宝贵经验写入党章,为全面锻造过硬干部队伍提供根本遵循。
“干部”一词是一个外来语,源于法文。这一名词很早就传入我国,1922年党的二大通过的首部党章首次使用了“干部”这个概念,规定:“每一个机关或两个机关联合有二组织以上即由地方执行委员会指定若干人为该机关各组之干部。”
1938年9月29日至11月6日,党的扩大的六届六中全会召开。毛泽东在这次会议上提出“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的重要论断,并鲜明提出德才兼备的标准就是“任人唯贤”,制定了正确的干部路线和干部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