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市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工作,确保完成全市城乡居民医保工作目标任务,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3〕24号)和《XX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转发关于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开展基本医保全民参保计划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粤医保办函〔2023〕5X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4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工作目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
二、参保缴费时间
各县(市、区)城乡居民(含高校大学生)集中参保时间为: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缴费标准
2024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X0。
四、参保对象
覆盖除职工医保应参保人员或按规定享有其他保障的人员以外的全体城乡居民。我市居住证持有人、在我市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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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XX市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方案范文344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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