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人才振兴是关键。乡贤文化赋有浓厚历史底蕴,体现着仁、义、礼、智、信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要素,凝聚着一批心系乡土、助力乡村社会发展的贤人志士。在对传统乡贤文化继承和发展基础上,结合乡村振兴时代需求,新的乡贤人才群体出现。新时代的乡贤人才,作为服务乡村建设的重要一类主体,对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具有独特意义。丰富乡村人才振兴队伍,要重视乡贤群体这类人才的回归及内嵌。
一、乡贤的历史演变
乡贤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体现及外在符号形式,作为一类独特群体,乡贤有其悠久的历史传统。一代代乡贤以自身学识及高尚品德凝聚乡贤文化。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重要组成部分,乡贤文化“地域性、崇善性、亲缘性和政治性特质并未随时代变迁而发生改变”,联结着游子与乡土,凝结着乡情与乡愁,传达着崇德向善,奠定乡村振兴伦理道德基础。
(一)式微:传统乡贤力量逐渐解构
早在传统社会,人们对乡贤的称谓不尽相同,如“乡达”“乡绅”“士绅”等。他们大多耕读传家、家底殷实、德高望重,公共意识及奉献精神较强,造福于乡里。传统乡贤,不仅体现着中国农耕文明,更彰显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在品格。至民国时期,国民政府试图以保甲制、警管制等措施,将官僚体制下沉至县级以下治理单元,削弱地方自治力量。乡绅、士绅逐渐行政化,从非正规性管理者转变为合法官员身份,角色更具有权力色彩及外延出商业化色彩。传统乡贤赖以存在的社会环境及基础条件被破坏。在动荡不安的时代背景下,传统乡绅阶层逐步瓦解,传统乡贤力量式微,并面临着解构困局。新中国成立后,在政权下乡及政党下乡过程中,传统乡村社会结构被打碎,封建固守的家族、宗族文化被肃清,并逐步塑造出新的政治认同及意识形态,而新政治体制及管理方式也消除传统士绅阶层所产生的社会基础条件。
(二)复归:乡贤文化复苏及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在国家放权与赋权中,社会区域流动、城乡流动日渐活跃,乡村社会重新获得自主空间。社会自主性力量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得以成长,传统文化也在较为宽松的社会大环境中再次复苏,优秀传统文化基因得以继承,乡贤文化得以复归并实现新的发展。乡贤群体以新的形态崛起,如“乡村精英”“经济能人”“致富能手”等。他们延续着传统乡贤某些特征,有经济实力、社会资源,有善心能帮扶乡亲。各地以“双带工程”等举措呼吁精英能人返乡,实施乡贤政治、富人治村等。重新复位的乡贤群体,身处经济发展大潮,经济人的身份属性放大。乡贤在农村经济领域发挥着引领作用,有见识、有威望、有担当,回乡投资建设小型企业及公共项目,自愿扎根乡土,在乡村社会建设及基层治理中体现重要价值,与乡村社会的转型发展有着内在联系。在“乡政村治”模式发展过程中,富人治村经济属性的放大化,也使乡村出现“贿选”等自治异化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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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乡贤人才参与乡村全面振兴的需求与路径范文562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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