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党管意识形态的要求,牢牢把握学校发展的正确方向,切实加强和巩固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根据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部署,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办发〔xx〕52号)、《中共xx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皖发〔xx〕21号)、xx市教育局党组印发《关于加强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市委和中共xx市教育局党组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不断增强抓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为推动我校教育事业的振兴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党支部负责具体落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1.强化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教育。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立德树人的中心环节,始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师生头脑摆在工作的首要位置。健全学校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每月进行一次集中学习,以科学理论武装全体教职工.充分发挥党员活动室等阵地的学习教育作用,利用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学习教育活动,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突出理想信念教育,强化党史国史和形势政策教育。结合国情教育、信仰教育,广泛开展各类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重温入党誓词仪式活动,进一步构建新时代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进一步提高广大教师的政治分析能力、价值判断能力、是非辨别能力。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要坚定政治立场、理论修养、理想信念、职业道德,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