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xx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
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中共xx区纪委xx区监委
(2023年2月日)
根据《关于认真开好2022年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xx区纪委监委班子紧扣“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团结带领党员干部群众以奋发有为的精神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主题,对照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章党规党纪,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认真组织学习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真诚开展谈心谈话,认真对照6个方面内容,深入查摆检视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明确努力方向,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现对照剖析如下:
一、上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
2021年度,xx区纪委区监委领导班子围绕“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和发展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坚定历史自信,践行时代使命,厚植为民情怀,勇于担当作为,团结带领人民群众走好新的赶考之路”民主生活会主题,认真查摆问题,共梳理出政治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民生、应对风险挑战、全面从严治党、警示教育等6个方面19个问题。从政治建设、理论武装、履行职责、为民情怀、自身要求等5个方面剖析了问题产生的根源,领导班子积极认领问题,认真制定整改问题清单和整改落实措施,建立问题整改台账,逐项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人,班子成员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真改、实改,改到了位、改出了实效。目前,上年度民主生活会查摆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二、围绕主题检视出的主要问题
(一)在带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治站位有待进一步提高。对纪检监察机关是党的政治机关,在维护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上,担负着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上,认识不够全面、执行不够深入。随时随地从讲政治的高度审视、处理纪检监察各项工作的思维方式没有全面树立,“政治三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在具体工作中推进落实政治建设的力度还不够。比如,在监督过程中,对违反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的问题关注得多、处理得多,对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问题重视程度不够,查处、纠治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在办案安全方面,个别同志政治站位不高,没有充分认识到安全文明、依纪依法办案既是监督执纪执法的业务要求,更是政治要求,个别同志思想上存在重突破、轻安全,重调查、轻程序,重结果、轻过程等问题,政治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
二是政治担当有待进一步强化。在强化政治责任、政治担当方面仍有不足,领导班子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深学悟透践行党的十二大精神上还需进一步增强。没有时时刻刻把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在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方面,行动不够、效果不强。面对干部群众中一些不当言论、社会上一些不良风气,往往认为是小事、无伤大体,缺乏防微杜渐的警惕性,没能站在爱党护党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其中的危害性,理直气壮、旗帜鲜明地抵制和反击不够。对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研究不系统、不深入,纪检监察业务工作、干部队伍的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与新形势新要求还存在差距,“四种形态”深化运用不够精准,容错纠错机制运用的较少。
(二)在带头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自觉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在学懂弄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整体性、系统性不够。在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不够全面、系统、深入、准确,还存在纸上学习多、调查研究少,局部零散学习多、全面系统学习少,浅尝辄止多、深刻领会少,就事论事多、全盘把握少等现象。比如,平时比较注重对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论述新要求新部署的学习,而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其他方面知识重视程度不够,往往是一知半解、不求甚解,把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结合起来学习、联系起来思考、融合起来领悟做得不到位。
二是在活学活用新思想新理论指导纪检监察监督工作上深入性、精准性不够。在学习中,个别同志有实用主义思想,存在能用才学、急用才学的想法、行为,对比较抽象的政治理论的学习,重视程度不够、花费精力不够。比如,虽然区纪委监委组织开展了多项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活动,党员干部也认真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报告等相关重要讲话和文件,写出了学习心得体会,但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核心要义、实践要求的把握仍然不够深入、不够精准,对把党的二十大新思想新部署,转化为推进北湖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方面做得不到位,调查分析、研究部署、执行落实不够。
三是在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上针对性、有效性不够。对上级党委、纪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规定动作能及时落实,在开会、学文件、写体会等常规化的学习方式上措施到位,但对如何结合监督职责和自身实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北湖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实践上,思之不深、研之不透,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学用脱节的现象。比如,在如何运用党的创新理论和自我革命的宝贵经验指导推动北湖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建设清廉北湖等重点工作上系统性思考和创新性路径不够,与上级党委、纪委的要求还存在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