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近期意识形态工作自检自查情况汇报
根据学校《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学院按照学校的要求开展了一系列的意识形态工作。现将近期意识形态工作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学院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实行意识形态工作党委主要领导负责制,认真落实“书记抓”和“抓书记”工程,切实担负起抓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成立了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学院副职处级干部任副组长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召开全院教职工大会,组织学习《中共南华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办法》、《南华大学网络舆情管理实施办法》、《南华大学讲座、论坛、研讨会、报告会等活动管理办法》、《南华大学标语宣传品设置管理办法》、《南华大学各级各类官方微博、微信管理办法(试行)》五个文件的精神。学院各个支部也对每个文件的重要精神进行了专门的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