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挥专门力量和群防群治作用的调研报告
一、专门力量和群防群治有机结合的重要性、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随着近年来改革开放向纵深发展,人民群众也日益富足,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内部矛盾日益凸显,呈现尖锐化、复杂化、多元化发展趋势。此外,违法犯罪数量也逐年攀升,特别是未成年犯罪、新型网络诈骗类犯罪数持续高发,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面临巨大威胁。这样,社会综合治理职能进一步转变,社会治理体系发生了更加深刻的变化,过去的专门力量治理体系也不再适用,光靠一家独打天下的时代一去不返,随之而来的则是专门力量和群防群治共同治理、共建共享的新时代新格局。
马克思主义哲学告诉我们:事物是普遍联系的。我们既要发挥不同事物的特定作用,也要发挥不同事物联系在一起的协同作用。社会综合治理,光靠专门力量,譬如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司法力量,是不够的,他们所代表的,是国家法治力量。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准则,规定的是一套公民所要遵守的最低行为准则。除了法律,还要有德治,德治则是彰显了人间温暖,代表着最高境界的法律,约束着人们的一言一行,向着构建和谐平安有序的人间社会进发,这就需要群防群治的力量,譬如国家工作人员、老师、医生、工人、商业服务人员、农民等各类阶层群体。只有专门力量和群防群治协作共治,法治和德治并存,社会才能进步得更快,才能促进百姓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良性和谐发展。
事例一:有位在当地忠诚履职的赵警官,有一天抓了个“贼”名叫小宇,只有10岁,他偷了一辆自行车,小宇对盗窃自行车的行为供认不讳,过去小宇还有多次“盗窃”前科,偷的手机、随身听等物件不少。然而,10岁的孩子根本就不负法律责任,也只能批评教育,交由监督人严加管教,此事就完了。可赵警官没这么想,拉着自己的好友小刘前往小宇家谈心,这才得知,原来小宇的父母因为工作繁忙,很少顾及小宇,平时都将孩子扔到他奶奶家,而奶奶又对孙子溺爱不已。教育方式的失当,让孩子性格有了缺失。赵警官和小刘左右开弓,由小刘跟小宇谈心,赵警官跟孩子的父母交流。小刘和小宇单独一个房间,先是听了孩子一顿牢骚,诸如父母不管他之类的,之后从自身的成长经历谈起,足足谈了2个多小时,给孩子好好上了一课,并在孩子心灵上打上了一个很深的烙印。赵警官则是跟孩子家长谈了些许父母和孩子交流互动的方法,教育的方式方法等,也是谈了很长时间。最终的结局是孩子和父母紧紧抱在一起,父母紧紧握着小刘和赵警官的手,看着没留住在家吃晚饭的小刘和赵警官渐渐远去,消失在街道的尽头。自此,小宇发愤图强,经过半年的努力,学习成绩一跃从倒数第一到全班第二,小宇再也没有小偷小摸过。每次孩子父母提到这个事,眼泪就忍不住流下来了,哽咽着说:“赵警官是个好警官,刘老师也是位好老师。”
这个事例在很多人眼里其实算不了什么事,可它代表了专门力量和群防群治力量的强强联合。试想如果赵警官把孩子父母批评教育一顿就拍屁股走人了,下次小宇还将怎么样?未来多了一名盗窃犯,而不是国家的希望和栋梁。
事例二:小万是和平小区的社区民警,经过五年的辛勤耕耘,社区工作踏上正轨,社区很多居民有了困难也愿意找小万帮忙,警民关系日益和谐,因为小万都三十好几了,好几个居民都张罗着给小万介绍对象。这天,小万刚开完楼栋长会议,15栋的楼栋长张大姐就找到他,给他提供了一条线索:15栋楼1单元经常有吸毒人员聚集。根据这条线索,小万协助刑警队破获了一起贩毒案件。
试想如果不是张大姐提供情报,这个犯罪团伙还将在这里秘密聚会好多年,社会治安将蒙受巨大的阴影。这个例子,正是专门力量同群防群治密切合作清除犯罪毒瘤的经典案例。
事例三: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2013年4月23日,巴楚县色力布亚镇派出所遭受暴力恐怖袭击,导致多名警务人员壮烈牺牲,血的教训异常惨重,而很多宗教极端份子异常聚集行为,也多亏了周围居民的及时举报,这才给警察提供了情报,占据了主动和先机。如今的色力布亚镇派出所一如既往地做好群众工作,和群众不断加强着血肉联系,我们在吸取血的教训的同时,也在不断汲取他们用生命建立起的“枫桥经验”。
从以上事例可以看出,专门力量和群防群治从来都是相辅相成,共同成就的,缺了哪个都将成为瘸子,社会治理体系道路也不会走远。
要推动更多法制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更加重视基层基础工作,充分发挥共建共治共享在基层的作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11月16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得重要讲话。习总书记为专门力量和群防群治力量有机结合开展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