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1、召开: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召开。会议决定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起临时宪法的作用,它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新民主主义国家即人民民主主义国家,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属于人民,各政府机关一律实行民主集中制。会议选举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毛泽东当选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朱德、刘少奇、宋庆龄、李济深、张澜、高岗为副主席。。改北平为北京,作为新中国的首都。以《义勇军进行曲》为代国歌,以五星红旗为国旗,采用公元纪年。在天安门广场建立人民英雄纪念碑。
2、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暂时代行将来召开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能。初步建立了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二、开国大典
1、大典盛况:1949年10月1日,毛泽东等国家领导人登上天安门城楼,首都30万军民齐集天安门广场,隆重举行开国大典。毛泽东向全世界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今天成立了!”他按动电钮升起五星红旗,乐队奏起《义勇军进行曲》,54门礼炮齐鸣28响。毛泽东宣读中央人民政府公告,宣布本政府为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随后,举行了阅兵式,朱德任检阅员,聂荣臻任阅兵总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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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初中历史八年级下册预习提纲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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