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通过学习研读《2022年度优秀调研成果选编》中的数份调研报告,我深感受益。调研工作历来备受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指出,“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多到分管领域的基层一线去,多到困难多、群众意见集中、工作打不开局面的地方去,体察实情、解剖麻雀,全面掌握情况,做到心中有数。”近日李强总理在出席记者会时也提到,“我长期在地方工作,有一个很深的感受:坐在办公室碰到的都是问题,深入基层看到的全是办法。高手在民间。我们要推动各级干部多到一线去,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向人民群众学习,真正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可以预见,调研工作会受到更多重视。
一次调研的初期成果集中体现在调研报告上,而一篇调研报告中最具有实用价值的篇目,往往就是“对策与建议”这一部分。因此,本文将在研学7篇各镇街优秀调研报告的基础上,我认为,提高调研报告“对策建议”部分实效性,需要做好至少以下三点。
一、要找准调查阶段的最优路径开展调研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解决实际问题、疏通工作堵点,所以就要坚持问题导向,各项调查研究也应该围绕实际问题而展开。想要获取破题最优解,选择更好更合适的调研方式就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谈谈常用方法的优化:目前常用的研究方法主要有查阅文献、问卷调查、走访调查和座谈访谈等。这些调研方法古早朴实、操作性强,运用得当能起到很大效果,但随着时代发展,调研新问题新矛盾呈现出多样性复杂性,传统调研方法也应该与时俱进,在此浅析问卷调查为例。
问卷设计是一门专业化很强的学问,一份好的问卷能收集到更为真实贴切的实际情况。
语言要通俗,问卷的目的是了解对象真实想法,问题设计和选项阐述应尽量通俗易懂,避免过于行政化的口吻和过多的专业词汇;
立场要客观,问题和选项的描述要保持中立,避免诱导性设问,如果以获取特定结果而非以发现存在问题为目的,可以说这场调研就失去了意义;
逻辑要自洽,问卷整体设计要秉持前后贯通的逻辑原则:如先易后难原则、先正面后反面原则、先普遍后特殊原则等,逻辑原则的选取要视实际情况调整,各个问题之间要做到环环相扣,逻辑清晰,给调查受众更好的问卷体验;
载体要适宜,问卷是选择线上还是线下发放也要据实而定,线上方式获取样本较便捷(如《XX人才政策效果评估调研报告》通过线上方式调查,样本量达到了2801份),更容易实现问卷的多元化功能(如问题跳转,选择选项A则跳转至关联问题C,选择选项B则跳转至另一关联问题D,通过深挖细分领域来获取精准信息)。线下方式则胜在指向性精准,最大限度提高样本代表性,如《村(社区)执行力影响因素研究的调查问卷》,发放101份的样本量不是很大,却仍然能让战略短视化、政策表面化、制度形式化、执行文化缺失等问题暴露出来,为撰写出高质量调研报告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以上只是选取几个方面进行粗浅的分析,但也由此可见一份质量上乘的问卷完全可以为调研指出一条更为明朗的道路。
另外也简单谈谈我对几种新型研究方法的思考。如何更好地“解剖麻雀”。“围绕一个问题,解剖一只麻雀”,首先需要注重的是“选好麻雀”,即样本选择的代表性问题,调研一个镇街,就解剖最有代表性的社区(村);调研一个社区,就解剖最有代表性的小区;调研一个小区,就解剖最有代表性的个体。调查研究的切入点要细微而精准,像手术刀一样直指要害。其次是“用好麻雀”,即让所选典型暴露出更多问题,这就需要明察暗访,多用四不两直调查法,把问题掰开揉碎,一竿子插到底。
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近些年,第三方评估成为地方政府检查考核基层工作的方式之一,个人认为引入第三方作为“调研者”也具有极大可行性。作为局外人的第三方可以站在相对客观的立场上,能更加真实反映实际问题,具有较高的科学性。
当然这属于理想情况,要实现这一目的,一方面要选取综合实力更好的智库团队,让调研评估结果的可信度更高;另一方面第三方调研结果只能作为决策参考,不能以第三方调研代替自己调研,那就成了调研“二传手”,本末倒置。
二、要善于借鉴“他山之玉”调研工作,视角不应只拘泥一隅,光盯着调研对象不放,更要拓宽眼界,做好借船出海、借梯上楼的文章。如在《XX街道新发展阶段社区组织设置及运作问题研究》一文中,课题组就较为系统地介绍了北京市、西安市基层组织改革的经验,其中优化社区规模、调整街道区划、支部网格化改革、组建红色物业阵地等良方良策,虽然不见得完全符合东莞本土的市情民情,直接就能拿来生搬硬套,但在研究制定自己的对策时,也颇能起到触类旁通的效果。在撰写第四部分的建议时,该文也广泛借鉴广州、深圳、杭州等地的做法,提出成立社区工作站、物业管理委员会、处置小区三种车位权益问题等举措。
在学习借鉴他人经验时,要注重做好“扬弃”。一方面要“扬”得大胆,向先进看齐不需要偷偷摸摸、遮遮掩掩,要大胆从国内外吸收有益的经验和成果,为我所用。做到像鲁迅先生《拿来主义》中所写一般,“运用脑髓,放出眼光,自己来拿”。另一方面要“弃”得果断,切忌东施效颦、照搬照抄,既要学人所长,也要避其所短,始终保持“善学邯郸、莫失故步,善求仙方、不为药误”的清醒,慎重辨别优劣。
三、不忘丈量对策的可行性提出对策的目的在于更好地推动问题解决,好的经验做法落不到实处,一切都是“零”。也许有人会觉得,调研报告提出的对策建议是基于当前存在问题而产生的,属于最新理论成果,在没有付诸于实践,经过实际检验之前,该怎么去讨论其“可行性”呢?
其实可行性分析本就是一种有预见性的科学论证,需要考虑海量的条件、成本等,这对于调研特别是基层调研来讲耗费过巨。我认为衡量对策的可行性,至少需要满足这样一套基于主客观相结合的论证标准:
首先,提出对策者要完成自我“心证”,这是法律学术用语,含义大概可归纳为一种内心的确信。即在给出对策前,我们应当在审慎思考下,认定这些对策能够“说服自己”,再将其公之于众,越是大的决策,就越是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
其次是要有基于一般实践的事实“佐证”,对于调研对象而言,提出的这些对策可能是还没有实施或者实施的还不够深入的,但通过横向对比不同地域、或是纵向对比历史不同时期,并非不能寻找到存在可行性的依据。当然,即使完成了这样的论证,也无法保证对策百分百在实操中可行,但尽己所能来提升规避风险的可能性,是作为一名调研人员恪尽职守的责任所在。
综上,本文旨在探讨如何提高“对策建议”部分的实效,并不是说教大家对策该怎么“写”,而是侧重于告诉大家对策应当怎么“得出”。本文分了三个点来阐述这一问题,其中第一个点涵盖的面最广,虽然只蜻蜓点水提了几个点,但也用了最长的篇幅。行文结构并不算严谨,存在想到哪写到哪的毛病,另外由于自身水平有限,各项措施难免存在“想当然”的问题,所以权当探讨,还请大力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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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调研报告“对策建议”如何提高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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