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人民调解工作经验材料
创新协会管理 激发队伍活力
助推人民调解工作提档升级
XX县司法局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在全省率先成立清丰县人民调解员协会,突破了体制机制瓶颈,实现了人民调解工作的提档升级。全县调解案件数量同比增加87%,全县赴市以上信访量同比下降40%。9月18日,中央及省市25家媒体集中采访报道清丰县人民调解工作;河北邢台市司法局等十几家单位到我局考察交流。
一、明确性质定位,积极推动协会成立
一直以来,县司法局虽然聘请了县、乡专职人民调解员,但是对照《人民调解法》的有关规定,仍存在一些困惑和瓶颈问题,制约着调解工作的进一步发展。我们认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必须走行业发展、行业管理的道路。通过积极努力,5月初,我局联合县委政法委、法院、人社局、财政局、民政局印发了《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对协会建设提出要求。随后,由5位调解员作为发起人,起草协会《章程》,自筹注册资金,申请成立清丰县人民调解员协会。经县民政局登记,协会于 2018年6月6日正式挂牌成立。协会性质是社会团体独立法人,主要职责是:承接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培养、发展和服务协会会员,根据县乡人民调解工作用人单位需要选聘、派遣会员,对会员进行考核管理。11月24日,协会通过召开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和监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总监、副总监全部由专职调解员担任,真正实现了行业自我管理。同时协会成立了党组织,切实发挥了党建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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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司法局人民调解工作经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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