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关于深化拓展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的部署要求、州委工作安排,充分发挥党政机关示范引领作用。近日,州委州直机关工委印发《关于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 深化清廉机关建设的工作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以深化清廉机关建设为抓手,围绕“政治助廉”等6个方面,提出州直机关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深化清廉机关建设的20条工作措施,以清廉建设成效助推西双版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一突出政治领航,开展“政治助廉”行动,打造政治型机关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贯穿始终,扎实开展“政治助廉”行动,持续加强政治机关建设。
01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各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将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工作情况纳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实报告内容,每季度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职责、“一岗双责”及推动中心工作与清廉云南建设整合等情况进行自检自查;党组(党委)至少听取1次机关纪委书记或纪检委员纪检工作汇报。党组(党委)书记积极参加州直机关党组(党委)书记论坛,机关党委每年开展党支部书记“擂台赛”至少1次,推动各级党组织书记说责、明责、守责。
微信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
本文标题:清廉机关工作方案范文3055字
链接地址:http://www.gwzjk.com//index/article/detail/detail_id/67368.html
版权声明
作者原创,不允许二次传播,一经发现收回会员权益,追究法律责任。
微信订阅号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