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
为加强对集团党员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进一步推进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有关工作规定,结合集团工作实际,特此制定谈心谈话制度。
一、谈心谈话的原则
(一)谈心谈话在集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对管辖范围内的干部职工进行。
(二)谈心谈话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负责、分别进行。
1.党委书记、董事长,负责对党委委员、骨干部室(单位)主要负责人、骨干职工的谈心谈话;
2.副总经理负责对分管各部室(单位)主要负责人、骨干职工的谈心谈话;
3.部室(单位)负责人对本部室干部职工谈心谈话;
(三)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谈话不仅围绕日常工作,防止转变为工作交流,谈话要触及思想,触及灵魂。
(四)领导干部要带头谈,同时也要接受党员、干部约谈。
二、谈心谈话的种类
(一)按谈心谈话的内容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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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集团公司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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