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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大数据和深度学习的发展,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给世界政治、经济、文化领域带来极大冲击,技术创新进入新一轮活跃期。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在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带来巨大商业价值的同时,也存在深度伪造、虚假信息、广告欺诈等问题,可能为不法分子提供新的技术工具,成为诈骗活动的“新武器”。预防、监测和治理生成式人工智能诈骗,保护公众免受智能诈骗行为的影响,促进人工智能技术健康发展和规范应用具有重要意义。
公考角度解读 01 标准表述 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基于迁移学习和人工神经网络,使用深度学习模型,传输和处理现有文本、图像和音视频信息,自动创建出新内容、新方法和新方案。随着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诈骗形式从线下诈骗、电话诈骗扩展到网络诈骗。常见的网络诈骗包括以下几种形式:网络购物诈骗,诈骗者使用虚假网站、虚假商品和虚假促销信息,诱骗消费者购买商品,通过虚假支付链接欺诈消费者;网络投资诈骗,诈骗者以高收益低风险为诱惑,通过虚假网站参与虚拟货币投资、股票期货等投资活动,骗取消费者钱财;网络视频诈骗,诈骗者利用提前录制的真人视频和盗录的视频影像,合成为欺诈视频,向视频被盗录者的好友借钱,开展诈骗行为。 防止生成式人工智能成为诈骗新工具是一项系统工程,存在三大监控治理难点。一是全链路信息监管难。诈骗者通过短信、电话、互联网等通信渠道,与受害者联系,基于获取的个人信息和事前准备好的诈骗脚本,骗取受害者的信任,诱导受害者使用银行转账、网上支付、手机支付等方式向指定账户转款,并快速完成资金转移,获取非法经济利益。二是个人信息保护难。诈骗分子通过非法渠道窃取或购买个人信息,包括身份证信息、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网络账号、银行卡账号等,精准获取社会上各行各业人员的个人信息,为实施诈骗构建个人信息基础数据库。三是智能生成产品识别破解难。诈骗分子基于开放数据流和获取的个人信息,使用深度合成技术,篡改图片或者视频信息,对原始信息进行深度伪造,获得人工智能生成产品,通过“换脸”“换声”等方式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因此,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在全链路信息监管、个人信息保护和智能生成品鉴别技术上深耕细作,建立健全政策法规,切实将发展与安全相结合,持续推动科技创新,不断增强防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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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202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防止生成式人工智能成为诈骗“新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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