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代文阅读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材料一:
礼治社会并不是指文质彬彬,像《镜花缘》里所描写的君子国一般的社会。礼并不带有“文明”,或是“慈善”,或是“见了人点个头”、不穷凶极恶的意思。礼也可以杀人,可以很“野蛮”。礼的内容在现代标准看去,可能是很残酷的。残酷与否并非合礼与否的问题。“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注]子曰:‘赐也,尔爱其羊,我爱其礼。’”恻隐之心并没有使孔子同意取消相当残忍的行为。
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合于礼的就是说这些行为是做得对的,对是合式的意思。如果单从行为规范一点说,本和法律无异,法律也是一种行为规范。礼和法不相同的地方是维持规范的力量。法律是靠国家的权力来推行的。“国家”是指政治的权力,在现代国家没有形成前,部落也是政治权力。而礼却不需要这有形的权力机构来维持。维持礼这种规范的是传统。
礼并不是靠一个外在的权力来推行的,而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个人的敬畏之感,使人服膺:人服礼是主动的。礼治表面看去好像是人们行为不受规律拘束而自动形成的秩序。其实自动的说法是不准确的,只是主动地服于成规罢了。孔子一再地用“克”字、用“约”字来形容礼的养成,可见礼治并不是离开社会,由于本能或天意所构成的秩序了。
(摘编自费孝通《乡土中国·礼治秩序》)
材料二:
要想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就要在继承过去的基础上不断进行新的改良与探索,将依靠国家强制力量保障的法治,和乡土社会长久以来自发形成的非制度化、非程序化的传统乡规民约有机结合起来。
要想在乡村社会推行法治,首先,需要克服传统法治对人们思想上的错误引导,破除传统的藩篱。因为如果人们不摒弃不合时宜的思想,就无法树立符合时代要求的现代法治的权利与义务意识,也就无法以此来规范自我的行为,更别提法律的普及了。特别强调的是,如果在破除传统藩篱之前,强行将法律嵌入乡村社会,因为法律具有强制力,一旦使用失当,就会破坏现代法治的形象,激化乡村社会矛盾,现代法治的推行将寸步难行。当然,破除也不是全部摒弃的意思,而是从传统入手,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态度,对原先维系乡土社会秩序的力量保持足够的敬畏之心,寻求二者的平衡状态。其次,深层次挖掘现代法治对于基层社会治理的时代价值,充分考虑各个村的实际情况,积极主动探索各地区的法治模式,使现代法治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的各个环节中,树立法律的权威。再者,为了更加有效地在乡村社会普及法治,要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要继续坚持自上而下地送法下乡模式,组织法治的宣传与培训活动,为乡村社会的民众灌输法治的思想;另一方面,国家也要注重自下而上的普法方式,要从传统的送法下乡模式向主动的迎法下乡模式转变。要借助现代化的媒介,使民众在日常使用电子产品时就潜移默化地接受法律的熏陶,培养法治意识,自觉主动地学习法律知识、法治理念。要避免拿来主义和硬性的法律移植,要让人们信任法律,主动接受法律,不然不仅法治无法普及,就连原本的礼治秩序也会遭到破坏。
微信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
本文标题:山东省淄博市2023-2024学年高一上学期期末考试语文试题(含解析)
链接地址:http://www.gwzjk.com//index/article/detail/detail_id/74683.html
版权声明
作者原创,不允许二次传播,一经发现收回会员权益,追究法律责任。
微信订阅号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