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常识积累:居住权

2025-02-06 21:09:11 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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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了解居住权


      居住权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常常涉及的法律概念。它允许人们享有他人住宅的占有和使用权,以满足他们的生活居住需求。居住权不同于所有权,你并不拥有该住宅,但你有权在一定条件下占有和使用它。

02

如何设立居住权


  为了设立居住权,当事人需要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也可以采用遗嘱形式设立居住权。通常情况下,居住权是无偿设立的,这意味着你可以与房东或其他住宅所有人达成协议,获得住宅的居住权,而不必支付额外费用。然而,当事人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另行约定。


03

居住权的消灭


     居住权的核心内容是占有和使用。这意味着你可以在约定的时间内占有和使用该住宅,以满足你的生活居住需求。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居住权并不能转让给他人,也不能继承。此外,通常情况下,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


04

居住权的消灭


     居住权并非永久的,它会在一定条件下消失。居住权会在约定的期限届满时终止,或者在居住权人去世时终止。当居住权终止时,需要及时办理注销登记,以确保法律关系的清晰和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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