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要常怀敬畏之心
2022年10月12日,新华社授权发布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公报》,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傅政华、沈德咏、李佳、张敬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审查报告,确认中央政治局之前作出的给予傅政华、沈德咏、张敬华开除党籍处分,给予李佳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党员干部要以被处分的4人为镜鉴,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敬畏组织、敬畏人民、敬畏法纪。
常言道:官有所畏,业有所成。人一旦没有敬畏之心,往往就会变得肆无忌惮。对于党员干部而言,心有所畏,方能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只有对组织、对权力、对群众、对法纪怀有存乎一心的敬畏,才能使守纪律、讲规矩成为行动自觉,才能面对诱惑不迷失自我。
一、要敬畏组织,永葆清正廉洁“好颜色”。组织之于干部,犹如阳光、雨露、沃土之于草木。一个党员干部的成长,固然离不开自身的努力,但同样要靠组织的培养和同志的帮助。敬畏组织就是要增强对组织的归属感,将个人的成长归功于党组织的精心培养,以优秀的品格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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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学习心得:党员干部要常怀敬畏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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