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议对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以及“全面开展、重点评议”的要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必须向基层所站延伸,要加强对所辖乡镇(街道)财政所政风行风建设的工作指导,确定一批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的服务窗口以及乡镇(街道)财政所作为评议对象。
二、评议内容
1、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和县委贯彻落实办法,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纠正“四风”,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信息公开。认真履行公开责任,做到政策法规、办事流程、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政务信息应公开尽公开,着力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行政经费公开工作。
3、依法办事。正确履行职责,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无滥用职权、执法不严、办事不公,以及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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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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