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纪检干部“十条禁令”
一、严禁违反保密纪律,不准泄露举报人情况、问题线索等执纪审查工作中的信息;
二、严禁擅自处置反映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线索;
三、严禁办人情案和关系案;
四、严禁隐瞒或虚报调查核实的情况;
微信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
本文标题:银行纪检干部“十条禁令”
链接地址:http://www.gwzjk.com//index/article/detail/detail_id/12270.html
版权声明
作者原创,不允许二次传播,一经发现收回会员权益,追究法律责任。
微信订阅号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