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行政执法人员风纪规范
第一章 着装规范
第一条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在履行行政执法职能时,应当按规定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制式服装,佩戴执法标志和执法证件,着装应做到整洁规范。下列情形应当着执法制式服装:
(一)现场执法时;
(二)工作时间在本单位办公场所时;
(三)在对外执法窗口办公时;
(四)其他需要统一着装的场合。
第二条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着制式服装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着执法制式服装时应规范佩戴肩章、臂章、胸徽、胸号等全套标志。不得佩戴其他与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身份或者执行公务无关的标志或物品;
(二)从事行政执法工作,除根据实际需要在执法制式服装外穿着多功能反光腰带、反光背心、救生衣等装备外,不得在制服外罩便服;
(三)着常服、防寒服时,内着配套衬衣,衬衣下摆扎于裤腰内,系制式领带,戴制式帽子。着春秋执勤服、冬执勤服时,内着配套衬衣,内衬衣物不得外露。着夏装制式衬衣时,扎制式腰带,不系领带,戴制式帽子;
(四)执法制式服装、鞋帽、领带等配饰应按当地季节和气候配套穿着,不得将不同种类、不同季节的执法制式服装混搭,也不得与便服、其他鞋类混穿;
(五)执法人员着执法制式服装时,除在办公区、室内或者其他不宜戴制式帽子的情形外,应当戴制式帽子,严禁戴歪帽、挽袖口、卷裤腿,或披衣、敞怀、穿拖鞋、打赤脚等着装不规范的行为;
(六)执法制式服装应勤换洗,适当保养熨烫,保证制服干净整洁。
第三条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着执法制式服装时不得进入经营性娱乐场所。
微信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
本文标题:交通行政执法人员风纪规范范文
链接地址:http://www.gwzjk.com//index/article/detail/detail_id/13166.html
版权声明
作者原创,不允许二次传播,一经发现收回会员权益,追究法律责任。
微信订阅号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