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关于“建立师德失范行为通报警示制度”要求,进一步引导广大教师坚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有效遏制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师德失范行为的发生,切实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底线意识,以“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第二条按照“规范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压实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
第三条对以下行为予以通报警示:
(一)落实国家和教育部相关师德师风政策学习及宣传工作不到位的。
(二)落实省内师德师风相关规章、制度、规定、要求不到位的。
(三)不能持续加大师德违规问题查处力度的。
(四)不能对师德失范行为给予及时查处的。
(五)不能对师德失范行为切实做到处罚到位、通报到位、警示到位的。
(六)发生师德失范行为猖獗、情节典型、性质严重案件的。
(七)存在重大师德失范隐患事件而不能及时发现、反映、上报和处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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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幼儿园教师师德失范行为通报警示制度范文99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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