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工作中常见错误——文字错误
在国家局办公室文电处和政务信息处学习期间,通过系统学习《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家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字斟句酌核公文》(国务院办公厅秘书一局编写的内部资料)和《国家统计局公文处理办法》等有关资料,参照国家局公文处理程序,结合我局公文处理尤其是发文工作现状,将公文处理中常见错误和注意事项进行了归纳,供大家参考。
1.法律法规和公文统用“其他”不用“其它”,相应用“他们”不用“它们”。
2.像的使用。
根据新公布的《简化字总表》,象不再是像的简化字,仍然各司其职。我们每一个同志都要像爱护自己的生命那样;像浙江----。
3.账与帐的使用。
账用于货币和货物出入的记载,个人账户、挂账、台账;帐专指布、纱、绸子等制成的遮蔽物。
4.法规和公文中“以上”和“以下”均含本数和本级,无须注解说明。
5.按照与遵照的用法。
按照法律法规或文件等的规定或要求;遵照上级或长辈的指示、教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