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件办理制度
1、承办单位或承办人员接到领导交(转)办的信访举报件后,应及时受理、调查、报结、反馈;
2、一般信访件一个月内办结,初核结案信访件二个月内办结,初核转立案的信访件三个月内办结。逾期未办结的,承办人要写出《延期报告》报批,延期最长不超过一个月;
3、初核件必须将《初核方案》、《初核审批表》、《初核结案审批表》、《立案呈批表》、《移送审理呈批表》报领导阅批;
4、调查结果汇报研究形成的结论性意见,承办人或承办单位须在十天内落实到位。上级机关或领导批转的信访件需要报结的,应及时报批报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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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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