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目的
为加强村级公益性资产的后续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持续发挥其服务农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功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村行政区域内由政府财政资金、社会捐赠、村集体投入等形成的村级公益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农村道路、桥梁、水利设施、文化体育设施、公共卫生设施等。
3.管理原则
(1)权属清晰原则。明确村级公益性资产的产权归属,保障村集体和农民的合法权益。
(2)安全使用原则。注重资产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资产安全、正常使用。
(3)民主管理原则。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鼓励村民参与资产的管理和监督。
(4)效益发挥原则。合理利用资产资源,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和社会效益。
二、资产登记与清查
1.资产登记
(1)建立村级公益性资产台账。对本村的公益性资产进行详细登记,包括资产名称、类别、建设时间、建设地点、资金来源、资产规模、产权归属、使用状况等信息。台账应及时更新,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资产编号。为每项公益性资产编制唯一的编号,便于识别和管理。编号应标注在资产显著位置或在台账中明确记录与资产的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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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村级公益性资产后续管理办法范文273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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