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新区维护稳定和信访工作党政职责严肃问责实施细则范文4361字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维护稳定和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工作部门和党政领导干部维护稳定和信访工作的责任,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维护稳定和信访工作责任体系,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根据《贵州省委关于贵州省维护和信访工作党政职责严肃问责暂行规定》(黔党发〔2015〕48号)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级党委、政府对维护稳定和信访工作均负有领导责任和政治责任,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维护稳定和信访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其他领导干部在履行岗位业务工作职责的同时,切实履行好职责范围内的维护稳定和信访工作责任。
第二条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引起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级各部门维护稳定和信访工作责任。
第三条 坚持层层履责、严肃问责。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工作部门要层层分解落实维护稳定和信访工作责任,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维护社会稳定和信访工作责任体系。依法依规对未履行或不当履行维护稳定和信访工作职责的党政负责人予以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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