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评价参考指标
一、党委组织领导:(1)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2)制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相关文件;(3)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要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4)对年度意识形态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有关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职责和任务;
微信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
本文标题:意识形态落实情况考核评价参考指标
链接地址:http://www.gwzjk.com//index/article/detail/detail_id/8921.html
版权声明
作者原创,不允许二次传播,一经发现收回会员权益,追究法律责任。
微信订阅号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