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鉴:公义天平在“人情关系”中逐渐失衡
“我错误地认为这是一种人情关系,大家都是好朋友,平时经常走动,帮一把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但实际上是自己放松了理想信念,丧失了党性原则,违背了本应遵守铁纪。”X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XX在接受审查调查时悔不当初。
2022年11月,XX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2023年3月,XX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
XX的违纪违法之路开始于“人情关系”,逢年过节XX都会收到街坊邻居、朋友送的高档烟酒、现金红包、购物卡等“人情”,这些所谓“朋友”中不乏工程老板、涉赌人员、放贷人员以及案件当事人。从接受人情宴请到办人情案、拿感谢费,发展到最后收受基建工程款返点,XX的欲望被无限放大,他本人也在违纪违法上越走越远,不愿及时收手、知止,甚至胆大妄为、肆无忌惮、亲清不分,沉溺于“被围猎”,最终辜负了亲人,自己也身陷囹圄。
早在2002年XX担任X人民法院副院长期间,在办理某饲料厂破产案件时,受到街坊邻居刘某的请托,帮助其顺利购买到该饲料厂的经营权。为感谢X的帮忙,也为了更好地笼络这位“肯帮人”的街坊邻居,2004年9月刘某以街坊邻居出游联络感情为名,邀请何X和另一名街坊邻居一同到俄罗斯旅游,旅游团费全部由刘某一人支付,也自此开启了“街坊人情关系”违纪违法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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