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x字〔2021〕xx号),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XXX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加快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监督体系,为精准有效服务自治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建立和完善统计督察制度,着力提高统计督察效能
1.健全统计督察制度。每年选取x至x个地(州、市)和自治区相关部门开展常规统计督察,五年实现全覆盖。根据工作需要,对被督察地方和部门开展统计督察“回头看”。健全完善统计督察制度,设立督察组长、副组长人选库,建立统计督察检查人才库;建立下级向上级报告年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制度,构建起从上到下、层层负责的领导责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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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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